宁波市北仑区率先完成廉租住房保障新一轮扩面工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供稿 2008-8-28 15:41: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宁波市北仑区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列入全区“十大民生行动提升”计划,在原基础上,对廉租住房保障实行扩保障对象、扩保障面积、扩保障补贴标准的“三扩”方针。扩对象,就是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社会扶助证》持有者家庭、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0%以下家庭、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属或1—6级伤残军人等三类住房困难家庭。扩保障面积,就是将进入保障的原住房面积和享受保障的面积从人均17平方米提高到人均18平方米。扩保障补贴标准,就是将保障家庭每月租房补贴资金从8元、10元提高到10元、12元。
  今年以来,宁波市北仑区政府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组织人员调研、出台政策文件、确定保障方式、制订目标责任考核、公布保障规划、编写操作说明、召开实施工作会议,经过努力,今年8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完成廉租房保障新一轮扩面工作,全区68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保障,享受保障的家庭和发放的保障资金分别增加了32%、30%。扩面工作中,各街道(镇乡)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操作,坚决做到:向社会公告、个人申报、调查核实、两轮公示、四级审批、健全档案等规定程序,确保扩面政策的透明、公开,做到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
主办:浙江省建设厅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12682号  承办:浙江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邮件:zjsjst@zjjs.com.cn
中文域名:浙江省建设厅  技术支持:杭州方欣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推荐使用IE5.5版本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