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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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2-1 16:32:51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二是控制工程实体质量。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动态抽查4次,各类巡查30多次,累计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工程检查覆盖率基本达到100%,检查次数、力度均比往年有所加大。三是提高从业人员两项意识。召开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季度质量安全例会2次,反馈工程日常监管工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介绍省、市通报的典型质量、安全事故,提高了与会人员质量和安全意识。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该局分别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局下属单位、本地及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共47家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综合运用考核结果。五是加强执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抓好建筑节能基本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借鉴学习县外建筑节能工程先进施工经验。重点抓好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落实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的实施。
通过加大对建筑业市场的有效管理,该县共有6个项目被评为县级文明标化工程,其中嵊泗引航站办公大楼和洋山陵塔及殡仪馆工程被评为2009年度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嵊泗县第三小学新建工程获得2009年舟山市建设工程“海山杯”(优质工程)奖。
舟山市,嵊泗县,建筑业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