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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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3-12 11:06:55
衢州市柯城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整合资源,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政策文件和安排专项资金等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该区共完成农村住房改造1935户,完成下山脱贫307户1012人,改造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其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在该市农村住房改造工作会议召开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抓实抓好。并建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区农办、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等8个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区农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加大政策引导,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着重从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下山脱贫扶持政策、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农房改造资金补助、农民住房贷款等16各方面予以扶持。
二、规划引领,优化布局。按照“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衢州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结合柯城实际,科学布点,优化配置,实现村庄建设规划、下山异地脱贫安置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结合。目前,累计完成村庄规划修编43个。同时,加大推广整镇(乡)连片开展村庄编制的做法,加快区域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编制进度,积极引导农民到中心村、中心镇建房落户,促进农村人口集聚,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提供了规划前提和发展空间。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中按照不同类型,突出相应的规划重点和规划特色,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切实改变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全区已完成248个村的村庄规划,完成率达83%;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除七里乡外已全面完成。
三、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借鉴东门村、北门村、大南门村以及小南门村的农房改造工程的宝贵经验,在大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了集中迁建型、旧村改造型和自主建设型三种模式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试点的工作思路,确定沟溪乡五十都村、何家村村、沟溪村等5个村,石梁镇西片区内8个村为首批区级农房改造建设试点村。为促进试点村项目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加大对试点单位人、财、物等方面投入,2009年全区共投入25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房改造建设,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干部和村组干部相关培训8次。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吕跃龙同志还多次亲自率队前往试点乡镇村指导和检查工作,对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加以解决。同时,建立“一月一报”督查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专题简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区各乡镇农房改造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全区共召开专题汇报会12次,编发专题简报6期,信息简报4期。
四、整合资源,合力共推。广泛整合建设、农业、规划、国土、交通、执法等部门资源,从政策、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对涉及住房改造土地指标、规划设计、道路建设等相关问题进行科学论证、研究。如区建设局加强各部门的服务协调工作,专门落实好办公场地,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区农办多次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一线,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实施意见,并积极向上争取下山脱贫资金支持。交通分局加强与交通设计院合作,已初步完成了道路设计方案。国土分局正全力以赴制订农保田调整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次序,召集规划、国土、综合执法等多家单位,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开展“组团式”督查巡查,对农村抢建、乱建行为一旦发现,及时制止查处。同时,把“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危旧房改造、康庄工程、农民饮用水等惠农工程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截止2009年底,该区共完成215个整治村建设,完成下山搬迁安置农户2326户8258人,1524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得到救助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