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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意见的函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2010〕函法字105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3-10 1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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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义乌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重新确认及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工作的通知》(浙依组办函〔2010〕2号)要求,全省行政许可项目将重新调整确认并公布。现将2010年以前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附后,请你们研究提出调整意见,于3月19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571-87053010,87055199(传真)
  附件:全省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