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相关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管〔2006〕36号)精神,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楼旭鸣等27人符合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发证登记条件(名单附后),准予发证。 请各相关企业于7月30日凭介绍信到省建设监理协会领取证书。 附件:第八批浙江省监理工程师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