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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建设发〔2010〕185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7-15 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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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筑节能中心,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规范》(建科〔2008〕11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工程验收程序,现就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07、2008、2009年财政资金支持的已竣工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工程。
  二、验收资料
  能耗监测示范工程的实施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能耗监测示范工程验收表(试行)(详见附件);
  2.示范工程任务来源依据;
  3.资金渠道以及额度凭证;
  4.工程造价预算;
  5.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
  6.主要材料、设备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7.建设单位的初验收报告;
  8.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9.系统施工和运行工作报告;
  10.工程竣工图;
  11.工程决算。
  三、验收程序
  能耗监测示范工程的实施单位应向设区的市、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成员不得少于1人),并出具验收结论。
  四、相关要求
  1.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2007年、2008年已竣工的能耗监测示范工程的验收工作;
  2.对未竣工的能耗监测示范工程要加强监管,确保示范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完成验收的能耗监测示范工程要及时上报我厅,我厅将组织抽验;
  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王伟军,0571-87052842
  附件:浙江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验收表(试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办公建筑 公共建筑 能耗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