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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8-13 9: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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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利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就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组织领导
  张苗根厅长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协调全面工作。各分管厅长和总规划师对分管处室的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杨荣伟纪检组长和段苏明副厅级纪检员承担监督检查的领导责任。各处室(局)负责人为该处室推进工作的责任人。
  二、各处室责任分工
  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录入、更新、维护业务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指导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好项目信息数据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工作。
 (一)办公室
  推进工作的总协调处室,具体承担工作方案的制定、信息公开审查审核把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总结和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联系人:余路成
 (二)信息中心
  按照厅工作方案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发布、管理及服务功能,并逐级建立链接,构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信息整合发布的服务体系,为推进工作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持;指导各业务处室的数据报送工作,对上报数据的质量进行管理和审核;负责网络和数据的安全管理,负责与外部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具体联系人:马旭新
 (三)政务中心
  负责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的项目信息;所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房地产经济机构的项目信息;所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房地产经济机构的项目信息;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信息;全省所有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的项目信息;全省所有资质等级、专业类别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市政)、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单位,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何连武
 (四)驻厅监察专员办
  驻厅监察专员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工作中产生的推诿扯皮等现象,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具体联系人:陈继辉
 (五)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戚程旭
 (六)城乡规划处
  负责和指导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的信用信息资料和城市规划师信用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陈桂秋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和指导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信息资料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寿欢林
 (八)城市建设管理处
  负责和指导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张晓明
 (九)建筑节能和科技设计处
  负责和指导全省所有资质等级、专业类别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的信用信息资料的收集,负责全省所有专业类别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信用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胡金法
 (十)稽查办公室
  负责全省建设系统稽查案件处罚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王山红
 (十一)省建管局
  负责和指导全省所有资质等级、专业类别、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市政)、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单位,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信用信息资料的收集,负责全省所有资质等级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检测员信用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具体联系人:柴林奎
  其他处室配合做好有关工作。